澳门打击电脑犯罪法增伪基站罪
导读:澳门立法会一常会昨日下午三时与政府代表讨论“打击电脑犯罪法”修订案,保安司司长黄少泽等列席。何润生指出,法案主要有四个目的,一是新增伪基站罪,把操作非法或未经授权流动电讯仿真发射站行为定为犯罪。
澳门立法会一常会昨日下午三时与政府代表讨论“打击电脑犯罪法”修订案,保安司司长黄少泽等列席。
一常会主席何润生会后表示,法案的首轮细则性讨论已完成,一常会虽然基本认同法案内容,但认为条文仍需作技术性调整,主要是修法后未来的执行及会否存在模糊之处,尤其新增的罪状需要有更清晰论述;同时希望法案无论字眼、立法技术,以至未来依法执法时能更清晰及明确,精益求精。一常会稍后将与政府进行技术会议,随后待政府完善后,并向一常会提交新文本后再讨论。
何润生指出,法案主要有四个目的,一是新增伪基站罪,把操作非法或未经授权流动电讯仿真发射站行为定为犯罪;二是配合去年立法的“网安法”,亦包括对中央人民政府驻澳机构所使用的电脑系统,通过修法加强刑法保障;三是修改条文,明确规定允许对于储存在澳门特区以外的电脑数据数据提取副本,以作为刑事诉讼程序的证据;四是将违反职业保密犯罪独立成罪,并加重刑罚,即不正当揭露安全关键漏洞罪。
何润生称,虽然法案需要修改的条文不多,但基于修改涉及刑事诉讼法典的一些条文及当中的刑罪等,故要与政府充分讨论。一常会在过程中基本上认同修法,但发现当中需要技术性调整,将与政府进行技术会议。至于涉及哪些技术层面问题?他举例,如“使用电脑装置以仿真流动电信服务站”的条文中提到“有关行为包括传输任何受法律禁止的广告,及/或传播、发布或以任何形式煽动他人作出、支持或观看色情信息、卖淫或不法赌博制度规定的刑事或行政不法行为。”中,所谓“支持”、“不法赌博”的字眼,或较难执行,亦涉及其他法律或行政法规,故希望完善条文,使罪状能较清晰及便于执法,亦方便日后法院的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