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犯公關認穿櫃桶百三萬»
发布日期:2022-04-01 03:50 点击次数:215
一名有多次信用之濫用前科的男子,涉在賭廳任公關時“穿櫃桶”,偷走約一百三十萬元。被告於初級法院應訊時承認因賭博犯案,答應法庭向賭廳分期還款。案件四月十四日宣判。
被告姓陳,四十三歲,現職為保安助理員,被控一項信用之濫用,有多次同類案件前科。
案情顯示,二○一二年一月,在氹仔某娛樂場貴賓廳任職公關的被告,涉利用職務之便“穿櫃桶”。有兩名同事合共以超過三百萬元現金,着被告兌換“泥碼”,惟被告“過河濕腳”,偷取當中約一百三十萬元和一個手提包。
陳某於庭審中承認全部指控,辯稱當時欠下賭債,為求翻本,不惜以身試法,加上預料賭廳將要結業,故出此下策。陳某表示,現時已相當後悔,痛恨自己染上賭癮。由於早前一直沒有固定收入,未能及時還款,雖然涉案賭廳已結業,但請求法庭為其開設專用的銀行賬戶,方便以分期付款的方式清還所有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