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携带12万及以上澳门币入境澳门需申报
发布日期:2022-03-27 02:17 点击次数:111
澳门海关昨日下午举行《监管携带现金和无记名可转让票据出入境》法律讲解会,相关法律将于11月1日起实施,任何人携带超过澳门币12万现金或无记名可转让票据入境,必须行红色通道向海关书面申报,否则可被科处最高50万元罚款。
讲解会邀请了本澳多个商会及各行业界代表。海关行动管理厅厅长郑健聪在讲解会上指出,若发现有人携带现金、票据超额而未真写申报表,并进入绿色道,或虚报、漏报携带现金、票据总值,将有机会被科处现金、票据1至5%,最低1,000元,最高50万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