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币发行被叫停是否意味着禁止区块链技术
央行等七部门日前联合发出《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将近期流行的代币发行(ICO)定性为未经批准的非法公开融资行为而予以严禁。在防控金融风险被放在更加突出位置的今天,以雷霆之势杜绝市场乱象、维护金融秩序,是十分及时和必要的。
所谓ICO,是一种模仿股票市场的首次公开发行(IPO)的网络公开融资行为,即项目发起方通过区块链技术发行初始代币,吸引投资者投入比特币、以太币等虚拟商品,从而实现快速融资的目的。
随着初期少数项目带来的造富效应,ICO近年来迅速成为市场热点。特别是今年在中国的膨胀速度越来越快,部分项目在数小时内甚至几分钟内便完成募集。更为严重的是,ICO开始进入社会大众视线,一些风险识别能力和承受能力都不足的中老年人跟风入场,风险不断蔓延和扩散。
美国、俄罗斯、英国等国监管当局都曾提示ICO风险。鉴于中国这一情况较为突出,有关部门重拳出击、全面禁止,是切中时弊之举。
第一,从全球范围看,ICO处于“无门槛、无标准、无监管”的“三无”状态,存在较大风险隐患,不但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秩序,还可能对国家金融安全构成威胁。一方面,ICO平台及项目发端于互联网,平台和投资者绕过监管机构,发布和参与境外ICO项目,其中违法行为难以监管。另一方面,比特币等交易平台买卖虚拟商品,没有记录、缺乏约束,且难以追溯,容易成为进行洗钱、恐怖融资的渠道。个人虚拟资产形式隐蔽,还存在逃避纳税的可能。
第二,ICO是向不特定的对象发行“代币”,购买代币的人数往往超过200人。根据中国证券法规定,此种行为这是典型的涉众型(公募)非法集资行为。事实上,很大部分ICO项目并非真正融资,发行方编制虚假的项目白皮书,项目从虚拟菠菜、交友平台、开挖金矿、投注游戏甚至设立在开曼群岛的投资项目,五花八门,无法查证。近期公开征求意见的“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草案,也拟将以虚拟货币名义筹措资金的行为列入非法集资调查范围。
第三,在ICO中,表面上投资者使用的不是人民币,但购买比特币等需要投入真金白银。投资者获得代币之后,通过所谓的数字货币交易平台进行买卖,希望利用差价收回投资、获得收益。但ICO中发行的代币不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这种代币只是一串数字符号,在二级市场进行交易时,在缺乏监管的情况下,必定大量存在操纵市场、内幕交易与欺诈等现象,社会公众的财产在无形之中极易被掠夺。
ICO野蛮生长,离不开所谓的代币融资交易平台。下一步,要么取缔这些交易平台,要么令其不得从事法定货币与代币、“虚拟货币”相互之间的兑换、买卖或提供定价、信息中介等服务。各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也不得为之提供任何服务。如果取缔交易平台,就必须注意相关交易转为地下的可能,需持续加强监管。
不过,禁止ICO并不是禁止区块链技术。ICO仅仅是借助区块链的一种非法应用,区块链以及分布式记账技术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降低成本、提高效率,从全球范围看已经在多个领域开始应用,我们应该进一步加强跟踪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