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老板借款13万元去澳门赌博输光,法院判决不需还?
发布日期:2022-04-02 18:29 点击次数:161
萍乡付老板和欧总一结伴去澳门玩,欧总向付老板借款13万元用于赌博,输光后欧总不还钱。付老板于是向萍乡市安源区法院起诉,结果安源区法院判决欧总不必还钱,令付老板目瞪口呆。
2016年5月间,萍乡付老板和欧总以及几个朋友前往澳门游玩,一行人进行购物后多次前往赌场赌博。在此过程中,欧总还想去赌场试试手气,但是身上的资金不够,便向付老板提出借款10万元做赌资。在此之前,欧总已向付老板借了3万元港币尚未归还,因此付老板刚开始拒绝借款,但欧总不断央求,并再三承诺返回萍乡一定立即偿还,于是,付老板在澳门街边店铺刷卡取现10万元人民币借给欧总赌博。
随后,欧总在赌场将钱全部输光后返回萍乡,并承诺分期还款。但实际欧总并未兑现还款的诺言,几次三番讨债不成,付老板将欧总诉至萍乡市安源区法院。
萍乡市安源区法院认为,根据相关法律条款规定,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该案中,付老板明显知晓被告欧总借款用途为赌博筹资,仍然提供钱财,因此双方之间属于非法借贷关系,依法不予保护。综上所述,法院依法判决,驳回原告付老板的诉讼请求。